針對花蓮縣內事業單位經通報實施減班休息每月達 75 小時以上,並於該減班休息期間安排受僱勞工參加每月75小時以上的訓練課程,即可依實際參訓勞工人數,核發每人每月 1 萬 3,725 元的穩定僱用訓練獎勵。